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

来源:  作者:   招生管理系统      2023-08-08 17:50:47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图1)

北京市教委最近发布了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公布了首都地区具备招生资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根据中显示,这次招生名单包括14所全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25所非全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文将介绍这一政策主要内容.

首先,明确了民办普通高校定义. 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或北京市批准,并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高校. 这些学校具备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 对于民办普通高校招生,将严格执行和北京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并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体系。此外,民办普通高校还需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有关证书质、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

其次,明确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定义和职责.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主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 对于参加自学考试助学学生,他们需要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另外,招生管理系统还对民办高校命名规定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要求,民办高校名称必须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核准名称相一致,不得使用不规范简称或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内部机构名义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根据2022年度北京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评估结果以及相关学校整改情况,经过严格筛选,2023年全市第一批具有招生资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共有39所.

此外,还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和广告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招生简章应准确、真实地载明学校名称、办学质(非学历)、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同时,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市教委备案,并且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或广告内容应与备案文内容一致,不得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禁止内容.

最后,还指出北京市民办高校入学书分为两类. 一类是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招生管理系统由录取学校寄发普通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书;另一类是由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组织,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寄发非学历教育学生入学书.

通过这一,北京市教委进一步规范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行为,保障了学生和家长权益,提高了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图2)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图3).

智轩互联提供招生管理系统全面解决方案免费试用
咨询在线QQ
服务热线
19958963957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系统演示